给脚注和尾注编号
在文字处理文稿中,您可以将一种预定义的自动编号样式用于引用注释的标记。预定义的编号样式
有阿拉伯数字
(1, 2, 3)、罗马数字 (i, ii, iii) 和符号 (*, †, ‡)。编号可以在整个文稿中保持连续,或
为每个节或页面重新开始编号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第
51 页“重新开始脚注和节尾注编号”。
除使用自动编号以外,您还可以使用自定标记,您可以自行定义它们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
第
50 页“定义脚注和尾注的编号标记”和第 51 页“更改脚注和尾注的编号标记”。自定标记没
有自动编号功能,如果使用自定标记,则每次创建脚注或尾注时您需要指定想要使用的标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