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对象
在可以移动、修改或对对象进行其他操作之前,您必须选择它们。被选定的对象有控制柄,让您可
以移动或操控对象。
选择和取消选择对象的方法如下:
若要选择单个对象,请点按对象上的任何位置。若要选择没有填充的对象,请点按边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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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选择一个页面中的多个对象,请按住
Shift 键并点按对象。对象必须全部为浮动对象,否则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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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全部为内联对象。
若要选择文稿中的所有浮动对象,请按住
Command 键,然后在文本区域外的任意处点按,使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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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点不可见。按下
Command-A。
若要选择文稿中的所有内联文本和对象,请将插入点放置在文本区域中,然后按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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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and-A。
若要选择属于某个组的对象,必须首先取消对象成组。选择组,然后选取“排列”
>“取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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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组”。
若要在一组被选定对象中取消选择对象,请按住
Command 键点按您想要取消选择的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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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选择主对象,请选取“格式”
>“高级”>“使主对象可供选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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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选择文本后的浮动对象,请将鼠标指针放置在文本区域外,按住
Command 键,然后在页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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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拖移直到出现对象的选择控制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