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物件
在您可以移動、修改或對物件執行其他作業之前,必須先選擇物件。所選物件具
有可讓您移動或操控的控制點。
您可以使用下列方法選擇和取消選擇物件:
若要選擇單一物件,請按一下物件中的任何位置(若要選擇沒有填充內容的物
m
件,請按一下其邊緣)。
若要選擇頁面上的數個物件,請在按一下物件時按住
Shift 鍵。所有物件必須都是
m
浮動物件或內文物件。
若要選擇文件中的所有浮動文件,請按住
Command 鍵,然後按一下文字區域外
m
部的任何位置,以隱藏插入點。按
Command + A。
若要選擇文件內的所有內文文字和物件,請將插入點置於文字區域中,然後按
m
Command + A。
若要選擇屬於群組一部分的物件,您必須先將物件解散群組。請先選擇群組,然
m
後選擇“排列”
>“解散群組”。
若要取消選擇所選物件群組中的物件,請按住
Command 鍵,然後按一下您要取
m
消選擇的物件。
若要選擇主物件,請先選擇“格式”
>“進階”>“允許選取主物件”。
m
若要選擇文字後的浮動物件,請將指標放在文字區域外,按住
Command 鍵,然
m
後在頁面上拖移指標直到顯示物件的選擇控制點為止。